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新国标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人民日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政需求带动了家政服务业的蓬勃发展。而从事母婴生活护理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习惯上称的“月嫂”,也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业,身价一涨再涨。
然而,由于月嫂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社会缺乏对“月嫂”服务的评价体系,“月嫂”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各种乱象层出不穷。比如,很多“月嫂”上岗仅凭一张培训证和一张健康证,至于“月嫂”的等级标准,更是家政公司随意“包装”的结果,很多“月嫂”不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能上岗,往往让雇主在选择“月嫂”时无所适从,该领域的各种纠纷也时有发生。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透露,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涉及“月嫂”的家政服务纠纷以年均54.3%的比例激增。
其实,“月嫂”是个专业技术职业,不是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出师”的。因为“月嫂”不仅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更需要懂得医学常识,能根据产妇和婴儿的个体差异,采用不同的护理方法,使妇女在产前、分娩及哺乳期可以得到必要的支持、照顾和建议。
正因如此,此次国家标准委为“月嫂”设定标准,很值得我们期待。从内容上看,这两项国家标准对“月嫂”的职业进行了等级划分、技能认定等,并详细界定了雇主、保姆和家政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这能避免顾客凭感觉选“月嫂”的尴尬,从一定程度上满足老百姓的服务需求,标志着家政行业的日趋规范。市场经济的属性是追逐利益,对家政公司而言,让家政业保持长久的生命力,无疑是在维护自身最为重要的利益。笔者认为,为“月嫂”立规既能保护雇主的正当权益,又能保障家政市场健康发展,无疑是双赢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