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慕乃强)一“书商”为谋取非法利益,大量印制盗版图书,欲销售牟利,涉案金额150多万元。日前,武陟县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2014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韩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武陟县一厂房内非法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书,共计31030册,非法经营数额15215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韩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