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作为一座资源型工业城市,过去给客人最深印象的色彩,是一黑(煤炭)一灰(水泥)。如今,走进枣庄,青山碧水、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一座森林之城、绿色之城呈现在人们面前。
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三年来,我市共完成新造林62.6万亩,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179.5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到36.2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07平方米。在全力增绿的同时,我市加强森林的管理和保护,让绿色永驻枣庄,让绿色生生不息。
乡土树种提升森林丰富度
在创森中,我市注重乡土树种和优质壮苗使用,大幅提高造林成活率,城市森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侧柏、杨树、石榴、刺槐、桃、枣、核桃、板栗、樱桃、柿等优良乡土树种种植比例,占到全市有林地面积的98%以上,新造林过程中乡土树种使用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总数量的97.5%。
积极营建近自然林业,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枣庄市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通过人工种植和自然生长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树种丰富度和生物多样性,培育乔、灌、藤、草相结合,接近自然植被类型的森林生物群落。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封山令》和《枣庄市封山育林管理规定》要求,对划定的荒山(滩)、丘陵、迹地、未成林造林地、灌丛林、疏林地、防护林等全部实行封山管育,减少人为干扰,切实提高森林自然度水平,郊区森林自然度为0.65。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市共建立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基地8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7个,自然保护区2个,在市中区、峄城区分别建立了以青檀和石榴基因保护为主的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收集保护优质青檀品种119个,优质石榴品种282个。
资源保护巩固林业发展成果
我市不断强化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编制完成了县级保护利用规划并顺利通过了市政府批准,为有效保护市域范围内的林地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的“森林卫士”“亮剑行动”和“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保护了全市的森林资源,巩固了林业发展成果。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无公害防治率达95.6%,测报准确率为93.6%,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有虫株率控制在0.1%以下,叶片保存率达到95%以上。
按照政府主导、林业主管、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市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增加湿地资源面积。通过退耕还湿、拦坝蓄水、采矿塌陷洼地引蓄水、开挖人工湖等形式,增加湿地面积。全市湿地总面积达25737.35公顷,占市域总面积的5.64%,已批准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5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市级湿地公园1个,县级湿地公园19个。台儿庄区把城区绿化提升、环城林带建设、运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和黄丘山省级森林公园、九星山市级森林公园创建等作为创森工作的重点工程,倾力打造“中国最美水乡”。
森林管理形成稳固长效机制
我市加强森林管理和林地保育,积极实施中幼林抚育项目,对单一林分结构进行改造。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减少城市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结构。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全面禁止“一园三区两线”(即环城森林公园、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以内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减少粉尘污染。
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在国家、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区(市)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形成了稳固的长效机制。市中区坚持把巩固成果与造林绿化放在同等位置,对公益林,配备专职护林员,实施封山育林,九龙山、龟山、鹏山、牛郎山等林场规模达到10万亩,区域森林覆盖率80%以上;经济林按照“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大户承包经营,确权到户;公园绿地、干线道路绿化纳入市政管理范围,促进了城市森林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