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至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畜禽肉42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和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
许昌鑫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带皮腿肉、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和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孙六虎屠宰场生产的白条鸡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成都伍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检出恩诺沙星残留超限量;
福州市晋安区南湖农贸市场(郑国水禽肉店)经营的鸡肉检出禁用兽药呋喃唑酮代谢物;
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乐购便民店经营的肉鸡检出禁用兽药呋喃它酮代谢物和磺胺甲基嘧啶等磺胺类药物残留超限量;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康记家禽经营部经营的鸡肉(剑阁土公鸡)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市场四辈白条鸡摊和春庆白条鸡摊经营的鸡肉检出禁用兽药呋喃唑酮代谢物。
人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