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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我市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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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友热议我市地方立法
本报记者 付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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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决定,焦作市、南阳市自7月30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据悉,这是我市成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对于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意义。

  “咱焦作有地方立法权了!”这则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我市广大网友的热议。据了解,地方立法权,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

  网友【侠心永恒】是我市一位知名律师,他在解读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时这样评价:“在全省首批被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开辟了我市地方立法的新征程,开启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对于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网友【花花牛】说:“虽然对法律不太专业,但我认为,这样的立法权会更接地气,类似焦作三轮车随意载客,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应该会得到治理了。”

  网友【Aell】说:“我们自己有立法权,就可以改变‘法无授权不可为’带来的政府难作为的现象,可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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