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焦作日报》报道,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即日起将在市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是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电动车,重点查处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调头、斜插猛拐、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四轮电动车的产生、发展及前景,你怎么看?
【观点1+1】
@密友1996:现在,电动车钻法律的空子,车子本身与小轿车没太大区别,但不用驾驶人考驾照,还不用挂牌照,客观上这使部分人产生了侥幸心理,为交通事故埋下了种子。
@Leady:四轮电动车严重占用机动车道路资源,对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应该严禁四轮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杨树林duwei: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在许多城市都相当盛行,现行法规对四轮电动车的产品标准、上路条件、行驶车道、驾驶资格等都缺少明确规定。对四轮电动车的管理不能单靠交警,质检、工商部门等也应该参与进来,狠抓电动车生产的源头和流通环节,进行综合管理。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四轮电动车出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让四轮电动车这匹“脱缰野马”驶进法治的笼子里。
@天上流星6726:我的车都被老年人开的四轮电动车撞两次了!
@夏天无雪幸福09:交管部门应该禁止四轮电动车上路,对上路者无条件扣车。
@星珞灬璇er:可以让开这种车的人也考驾照、上牌照。
@Star39720:做得对!不过,相关部门更应该去查售卖四轮电动车的经销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标本兼治。
@修养心性-治国齐家:四轮电动车价格便宜、操作简单、不用上牌照,很受追捧者青睐。四轮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存在安全隐患,且由于不用上牌照,而使这类车辆随意变道、乱闯红灯、肆意调头、乱停乱放,让交管部门头疼。我建议国家早日出台有关四轮电动车的相关交规和检测标准,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悠然阿朵:驾驶四轮电动车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很适合老年人和经济条件一般的人驾驶。我认为,如果四轮电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该处罚就处罚,但不要一味封杀,在普通路段可引导此类车辆行驶,在机动车流量大的地方可适当限行。
@莫莫的时间:四轮电动车队伍发展壮大,在于其便民性;之所以要规范管理,是因为其安全性让人担忧。但是,便民不能成为“马路杀手”存在的理由,规范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取缔这种车,而在于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与处罚并举的措施,从而在便民和安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创造维护交通秩序、兼顾“交通公平”的良性局面。
【下期话题】
叫停有偿补课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教进程,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将采取措施明确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市教育局将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照规定予以及时处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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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