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我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焦作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计划在五年内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主要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据了解,我市将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工艺装备,全力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空间布局。据介绍,此次推动空间布局优化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就是进一步深化环境准入制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积极推动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严格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布局;二是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就是市区和六县市建成区范围内不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化工、涂装、合成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治,严格限制危害生态环境功能的VOCs排放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环保型产品。
加快产业升级。利用污染整治来加快产业升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整治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坚决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逐年淘汰一批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并按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淘汰取缔相关落后工艺、设备和作业。二是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对布局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的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限期搬迁或关闭。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准入。要求新建、迁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应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探索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提升工艺装备。对于生产工艺,我市将通过这次污染整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强化对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化工及含VOCs产品制造企业以及印刷、制鞋、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估验收;重点推进水性涂料的生产和使用,对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予以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VOCs排放企业削减VOCs排放量。另外,根据印刷、人造板及其制品、水性涂料和防水涂料、合成革和胶粘剂等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产品VOCs含量限值控制制度;大力倡导重点行业环境标志产品生产及使用,制鞋行业胶粘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从源头上控制VOCs排放,从而达到预防污染、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的目的。
据了解,我市还将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必须制订适合当地VOCs污染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确定企业VOCs排放总量及当地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各类整治任务,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明确重点整治内容。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此次污染整治达到预定目标,我市还将进一步强化环保监管,建立完善VOCs排放监测监控体系,由环境监测部门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配备相关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制订人才培训和监测计划,全面提高VOCs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同时,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全面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对与VOCs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等信息进行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