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的临近,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日前,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消除污染隐患,防范环境风险检查重点是,产业集聚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排污强度大,周边有江河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和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环境敏感区的企业;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和运输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在“三查三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另外,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以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危辐中心按照相关职责负责市直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和10月底,市环保局将分别组成督查组对全市专项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市环保局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隐患排查整治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提上日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并紧密结合“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和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各种环境安全隐患、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定清单、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同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台账。对于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程度较小或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排除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于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程度大,且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或者因特殊原因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要盯紧、盯牢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区域和企业,尤其是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条件等情况下,防范次生环境灾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责任具体到人,一家一家现场督办,逐家督促整改,确保有效排除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