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电商集中促销戴上了“紧箍咒”,电商从此不能再任性。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工商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7倍,涉及争议金额3165万元。网购投诉量及增幅均为5年来最高,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8.4%、22.7%、21.7%。
之前,消费维权所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细化规定网络销售行为。此项《规定》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空缺,今后消费者网购遇到相应问题时,可以此作为法律依据维权。
长期以来,预售订金不退这条霸王条款已成诟病。而《规定》最突出的一条是关于预售商品退款的,预售商品这种提前锁定用户再安排生产、节省成本降低库存的方式,将不会再出现因为限制退款而不重视每件商品质量的事情,从而会减少纠纷,促进消费者和电商之间的良性互动。
《规定》还明确指出了第三方平台和卖家在集中促销中的义务,要求平台对卖家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对促销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控并记录,且不得虚构成交量和用户评价,一旦发现应及时制止;要求卖家保证质量、真实促销,减少“刷单”“好评返现”等促销手段,使交易记录能够真实体现商品属性和客户认可度。如此可有效打击不良商家,鼓励电商诚信,提高第三方平台的整体信誉度,从而促进整个电商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