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从8月15日起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的停车费定价权,经营者可自主定价,政府不再进行行政干预。然而,这个旨在为停车服务管理提供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政策,却率先在车位尤为紧缺的小区引发了“提价风波”。日前,广州市发改委叫停未按规定程序的调价行为,相关实施细则也在制定中。对于停车位这种特殊公共资源,其定价权到底应该由谁说了算?
【观点1+1】
@暖暖小月儿:车辆越来越多,停车资源越来越稀缺,政府定价还是对大多数群众有益处,能够考虑大多数群众的需求,如果完全市场化我们不敢想象。物业收费权利和义务是否匹配,永远是困扰有车一族的闹心事儿。如果权利义务相匹配,收费市场化可以,就怕啥都没学好,大搞市场化,一切变得乱七八糟。
@江苏日月江南:政府不再干预停车场所的停车费定价,这当然是对的。但政府应该做好停车场所的科学设计工作,如果停车场所过度短缺,收费畸高,肯定影响消费者权益,政府放任不管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宿松何晓:政府下放定价权,值得称赞,但是权力下放不等于放任自流。我认为可以由政府主导,召集小区物业和业主召开停车收费听证会,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定价,以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
@定要平安归来:如果放开等于彻底不管,那后果会是什么?任何时候,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管是不可或缺的。放权固然好,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还得有一个平等的对话环境和通道。否则,弱势的一方,权益还是有可能被忽视甚至被侵害。
@不知潇湘在何处:停车位这种特殊公共资源一旦完全市场化,停车费价格被哄抬是必然的结果。经营者很可能抓住这一商机敛财,导致停车服务进一步恶化。政府可以放权,但一定要监管,否则会造成诸多不公平事件,给市民带来更多的麻烦。
@深海林森:全面放开是为了理顺市场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若达不到这个目的,暂时还是不要放开为好。从眼下停车位供不应求的现状和个别部门贪得无厌的素质来看,放开几乎就等于是提价。
@庐人境:政府减少干预,交给市场决定,这个不错,但是也要“有形的手”加“无形的手”,必要的时候仍需要政府干预,避免价格太离谱。
@飞翔的砂漏:只要定价的方式是公平、公开的市场化运作,就应该鼓励。提价的小区必然是僧多粥少、很多车抢一个车位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还不允许提价,不通过竞争来获得车位,那得到车位的车主必然要通过一些非常规手段来暗箱操作,这不仅违背了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的初衷,也造成了一种新的不公平。
@曲微丹:当停车位数量与私家车数量不平衡时,停车位自然就成了香饽饽。有需求就有市场,停车费水涨船高无可非议。
【下期话题】
玩笑开大了
据《焦作晚报》报道,日前,山阳区东方红街道的张大爷带着2岁的小孙子在楼下玩,张大爷回家拿东西的工夫,小孙子竟然不见了。张大爷四处寻找,一名邻居说了句:“孩子不会被偷了吧?”一听这话,张大爷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半个小时后,孩子被送了回来,原来是邻居李女士开玩笑,将孩子抱回自己家了。生活中开玩笑很正常,但开过火就不好了。开玩笑时分寸如何拿捏,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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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