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人
执行法院:修武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金玉龙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龙
组织机构代码:77795239-7
公司住所地:修武县陈村东
执行内容:焦作市金玉龙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2012)修民初字第00203号等8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70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温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润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华
组织机构代码:73553152-3
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东三街
执行内容:润华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4)温民二初字第0003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66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启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组织机构代码:59488851-X
公司住所地:武陟县和平路
执行内容:焦作市启达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3)解民二初字第356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17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东方挪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利
组织机构代码:00571275-2
公司住所地:马村区昌盛路286号
执行内容:焦作市东方挪亚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4)马民一初字第0017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133.2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电力集团预拌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保
组织机构代码:74405273-5
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建设西路北侧电厂院内
执行内容:焦作市电力集团预拌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3)焦民一初字第39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222.23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省华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岸
组织机构代码:56861008-X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海华路北段166号
执行内容:河南省华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4)焦民二初字第57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180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新好友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玉民
组织机构代码:08422258-2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发展大道2009号
执行内容:河南新好友轮胎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5)焦民二初字第3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50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星鹏铸件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申申
组织机构代码:79320953-2
公司住所地:马村区安阳城乡街道田门村南
执行内容:河南星鹏铸件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履行(2014)焦仲裁字第199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45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鑫盛世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组织机构代码:780503804
公司住所地:马村区解放东路
执行内容:焦作鑫盛世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5)马民二初字第0000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3.17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国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宝京
组织机构代码:56370956-6
公司住所地:焦作市普济路南段新店村
执行内容:焦作国通速递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2014)焦民一终字第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1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个 人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华,女,45岁,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员工
身份证号:410802197008300521
家庭住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人民医院家属院4号楼1单元3号
执行内容:王华未按时履行(2013)焦仲裁字第47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12.46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骏,男,37岁,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41080219780908251X
家庭住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东路九号院
执行内容:王骏未按时履行(2013)焦仲裁字第48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15万元及利息部分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马建房,男,47岁
身份证号:410803196804140532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和平中街建业小区8号楼2单元14号
执行内容:马建房未按时履行(2014)焦仲裁字第226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257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姚扎扎,男,34岁
身份证号:410802198106031032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公交平房4号
执行内容:姚扎扎未按时履行(2013)焦仲裁定字第7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5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薛超,男,34岁
身份证号:410803198110110039
家庭住址:焦作市中站区丁字街216号
执行内容:薛超未按时履行(2013)焦仲裁第7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借款5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学明,男,59岁
身份证号:410821195606213031
家庭住址:焦作市山阳区焦东新村66号
执行内容:赵学明未按时履行(2013)山民二初字第220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3.9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新玲,女,59岁
身份证号:41080219560408052X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东路九号院居民区3号附1号
执行内容:陈新玲未按时履行(2012)山民初字第0111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36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靳燕明,男,56岁
身份证号:410802195901093511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翻身街华飞小区6号楼1单元5楼东户
执行内容:靳燕明未按时履行(2014)解民二初字第183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2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高元胜,男,58岁
身份证号:410811195707152537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王褚街道东王褚村83号
执行内容:高元胜未按时履行(2014)解民一初字第61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270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燕玲,女,44岁
身份证号:410802197109090543
家庭住址:焦作市电厂5号院4号楼1单元111号
执行内容:王燕玲未按时履行(2009)解民初字第660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对16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