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议公布了《关于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新疆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支持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