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昨日从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为提高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进口货物的通关便利化水平,丝绸之路经济带11省(自治区)检验检疫通关业务改革继实现出口直放后,再次释放重大利好,将在11省(自治区)全面实施进口直通。
10月13日,河南检验检疫辖区进口直通工作规范正式下发,标志我省进口直通正式实施,我市凡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11省(自治区)辖区内口岸通关,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口企业,均可享受进口直通政策。
据悉,进口直通是指对符合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选择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流向信息,对货物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措施后予以放行,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后续检验检疫和监管。该模式由以往的口岸、内地二次报检转为一次报检,节省了货物口岸报检、报关、滞港时间,极大降低了查验成本。目前,进口直通政策适用于进口口岸和目的地在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区域内11局)辖区的进口货物。
进口直通实施一次申报、一次开箱原则,即实施进口直通的货物,原则上应只申报一次、只提供一次纸面单据,实施一次开箱、一次检验检疫。对于需要实施集装箱箱表消毒或动物产品外包装消毒等预防性检疫处理的进口直通批次,按照谁受理、谁通知的原则,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通过电子或书面方式告知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在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时对相关批次是否已实施预防性检疫处理进行抽查验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也应定期对预防性检疫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对于这一新的查验政策,市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我市某公司进口一批成套设备,入境口岸为青岛口岸,目的地为焦作。在实施进口直通模式后,遵循一次申报、一次开箱原则,企业可自主选择直接在焦作检验检疫局递交申报资料,货物到达焦作后再行开箱检验,不需要在青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和查验。据估算,每批进口货物可为企业节约通关时间2~5天,每个集装箱可节省调箱费、滞港费等约800元。
据介绍,我市外贸企业经焦作检验检疫备案的已有662家。今年1~9月份,经焦作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货物共3346批,货值约2.86亿美元。凡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11省(自治区)辖区内口岸通关,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口企业,均可享受进口直通政策。相关情况可咨询焦作检验检疫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391)8862812。
该负责人指出,进口直通真正实现了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减少企业申报环节,简化检验检疫程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快货物验放速度,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企业竞争力。但是,企业如对进口货物擅自损毁封识、调换货物、改换包装的,或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再享受进口直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