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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撕掉“法律白条”
焦作市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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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撕掉“法律白条”
——武陟县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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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何菊荣

  宋彩霞

  群众的官司打赢了,却迟迟得不到执行,判决书就成了“法律白条”。近年来,武陟县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迎难而上,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坚决撕掉“法律白条”,执行工作得到了明显提升,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联合执法破解执行难

  在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的办公室里,年近80岁的郑老太感激地对他说:“真是谢谢咱法院,解决了俺10多年的闹心事……”

  申请人郑老太与被执行人小兵、小国是邻居,两家共有一条出路,郑老太的孩子常年在外,自己一个人在家居住。小兵、小国在对自家房屋翻新时,未顾及郑老太的利益,强行将院墙建好。该墙距离郑老太的院门及院墙不足一米,导致郑老太不能正常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郑老太将他们诉至法院。2012年10月8日,法院依法判决小兵、小国拆除其所建的宅院西院墙,并在距郑老太宅院东院墙1.67米内不得设置障碍,不得妨碍郑老太从双方共有的胡同出入通行。

  判决书生效后,小兵、小国未自觉履行义务,郑老太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调解,反复对小兵、小国做思想工作,但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小兵多次经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公告,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强制拆迁公告。

  为使案件公平、公开、公正执行,该院近日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对整个执行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邀请被执行人居住地的村委会领导到场,对小兵、小国所建的围墙予以强制拆除,整个过程仅用了80分钟。

  “破解执行难问题,仅靠法院一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王小四说,当前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日益复杂等因素,法院执行越来越难。为此,该院与公安、检察、工商、车管、房管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高效的协作机制,利用法院审判及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在查询、拘留被执行人,查询被执行人车辆、房产等方面相互通报信息,协调工作安排,共同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大限制和压缩了被执行人的规避空间。

  集中攻坚促案件执结

  “下着雨,你们还能冒雨给我们发执行款,真是太谢谢了!”14位申请执行人依次接过执行款时不停地道谢。2014年6月25日,该院举行了第三次“雷霆行动”集中会战执行款发放仪式,该院院长杨永康、执行局局长王小四为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执行款40余万元。

  自全市法院开展“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确立了“法院院长是总责任人、执行局局长是具体负责人”的运行模式,成立了以杨永康为指挥长、王小四为副指挥长的集中会战指挥部,制订了详尽可行的执行会战实施方案,为有序、扎实、强力推进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杨某申请执行黄某返还钢材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该院执行干警多方调查,查明被执行人黄某扣留申请人杨某的35.34吨钢材存放于武陟县某停车场院内。对此,执行局研究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向申请人杨某通报案情,以取得申请人的配合;提前与停车场老板做好沟通工作,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阻力;事先联系好吊车,尽可能地缩短现场执行时间;邀请人大代表到场全程参与,见证现场执行活动。对执行干警进行分工后,王小四亲自带队赶赴执行现场。所有执行人员有条不紊地展开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35.34吨钢材全部装上车,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院在“雷霆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中,坚持“依法、规范、公开、有序”的原则,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和文明执行,力争让集中执行活动成为树立和展示执行干警优良形象的平台。此外,该院严格工作纪律,明确规定了不准以拘代执,不准重复查封、冻结,不准超标的执行,不准接受当事人吃请,不准私分、截留、挪用执行款等“十不准”工作纪律。通过强力攻坚,大批疑难案件得以执行。今年“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期间,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40件,执结标的额1913万余元。

  高压震慑“老赖”促执行

  “我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不要抓我,我愿意履行偿还义务!”被执行人宋某后悔地说。近日,武陟县法院对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宋某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宋某这才主动与申请人郑某达成和解协议。

  2013年2月18日,经武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A厂一次性给付郑某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16万余元。但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A厂的法定代表人宋某未自觉履行义务,郑某遂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A厂因修路已被冲掉,厂内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法官仍不放弃,经多次调查得知,宋某在执行期间修建了房屋、在银行有存款,由此证明宋某有意逃避执行。该院认为,宋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法律的威慑下,宋某主动联系了申请人郑某,并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付给郑某14万元。

  为躲避法院执行,不少被执行人转移个人财产、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甚至暴力抗法。为此,武陟县法院坚决采取依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共司法拘留5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1件,判决2件,划拨财产3000余万元。

  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情况,该院用尽一切执行手段,让“老赖”无处可逃。首先,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财产调查等反规避配套措施,健全被执行人财产寻查机制,防止被执行人“躲、藏、转”。其次,对所有拒不履行的案件,通过调查工商登记、房产登记和车辆登记、银行存款,了解其财产状况。第三,严格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录入“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多方位对“老赖”形成有效制约,促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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