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人
被执行人:河南省龙池曼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基伟
组织机构代码:66597971-9
公司住所地:焦作市人民路中段报业国贸大厦
执行内容:河南省龙池曼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焦仲裁字第199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礼全
组织机构代码:76488620-0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高新农业示范园区
执行内容: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焦民二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中澳广江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波
组织机构代码:69351210-4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清华镇街道北朱营村博温路东侧
执行内容:河南中澳广江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焦民二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胜大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长江
组织机构代码:67807247-0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金城乡西金城村
执行内容:焦作市胜大饲料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马民二初字第0007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省磐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艳芳
组织机构代码:786239151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工业区
执行内容:河南省磐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马民二初字第0007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爱芙帝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组织机构代码:68079199-2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孝敬镇东王贺村
执行内容:河南爱芙帝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马民二初字第0007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力航钢线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麻西占
组织机构代码:77514468-3
公司住所地:博爱县玉祥路东段
执行内容:河南力航钢线制品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马民二初字第0007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修武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鑫港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克群
组织机构代码:67007477-0
公司住所地: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栗园大道中段
执行内容:焦作市鑫港纺织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修证执字第8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市积玉钙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莹莹
组织机构代码:772193981
公司住所地:解放区上白作街道老牛河村
执行内容:焦作市积玉钙业有限公司未履行(2012)解民初字第130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修武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焦作华凯铸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元祥
组织机构代码:78509811-5
公司住所地:修武县周庄镇孙村北
执行内容:焦作华凯铸锻有限公司未履行(2013)修民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自然人
执行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宏建,男,59岁
身份证号:410804195608161012
家庭住址:焦作市塔南路东方红小区4号楼3单元2楼西户
执行内容:陈宏建未按时履行(2014)山民二初字第67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冯亮,男,50岁
身份证号:41081119651123501X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东路群英新村131号
执行内容:冯亮未按时履行(2010)山民初字第369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明,男,35岁
身份证号:410803198007230016
家庭住址:焦作市中站区丁字街61号
执行内容:刘明未按时履行(2013)焦仲裁字第47号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山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施德军,男,58岁
身份证号:410802195708230510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东路九号院居民区3号附1号
执行内容:施德军未按时履行(2012)山民初字第0111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苏连方,男,51岁
身份证号:410802196401024012
家庭住址:解放区上白作街道田涧村3号小区2排东1号
执行内容:苏连方未按时履行(2014)解民二初字第409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卢彩云,女,45岁
身份证号:41081119700830254X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团结西街43号楼中单元5楼
执行内容:卢彩云未按时履行(2012)解民初字第20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宋元中,男,51岁
身份证号:410724196407035516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美中城小区8号楼1单元8号
执行内容:宋元中未按时履行(2014)解民一初字第3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屈岩,男,31岁
身份证号:410802198405090075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南路造纸厂院4号楼401号
执行内容:屈岩未按时履行(2012)解民初字第723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院:解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建军,男,40岁
身份证号:410802197506032515
家庭住址: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鑫鑫花园8号楼2单元10号
执行内容:王建军未按时履行(2014)解民二初字第20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