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桑桂平、吴娜)为提高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今年年初,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双百法官”导师制活动。
明确培养对象及法官导师。该院将全市法院35周岁以下、具有政法专项编制的且已任命审判职务的青年法官全部纳入导师制培养计划;导师法官必须是担任审判工作10年以上,且担任庭长、副庭长或审判员3年以上,政治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品质优秀的资深法官。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组成导师帮扶对子81对。
明确培养期限和原则。培养计划历时一年,培养过程坚持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培养、各庭室和基层法院集中培养与导师制培养相结合,导师积极指导与青年法官完成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与具体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提高青年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定期检查确保培养效果。导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制订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方向、内容和措施。建立被培养人的动态档案,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学习笔记、裁判文书,征询导师及所在部门意见。
加强培训考核评定。被培养青年法官的考核分为每季度座谈交流、半年考核和结业考核,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对不能严格遵守培养计划、不服从导师安排、培养效果不明显、经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青年法官,将视情况延长培养时间。对延期培养仍不合格的青年法官,建议调离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