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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社会观护员的公告
勇立潮头竞风流 龙腾虎跃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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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竞风流 龙腾虎跃谱新篇
——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亮点工作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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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通讯员 郑 军

  前言:

  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司法改革成为全国法院工作的新常态。焦作市中级法院紧随时代步伐,勇立改革潮头,以舍我其谁、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以改革创新为利器,以踏实、务实、扎实的作风,在全市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

  市中级法院以问题为导向,以践行为检验,采取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11项重点项目建设和37项特色创新工作的开展,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个领域均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实现了院院有品牌、庭庭有点亮、人人有绝活,讲奉献、比实绩、讲责任、重团结的良好局面,牢牢抓住法院工作的“牛鼻子”。

  诉调对接——开启纠纷解决“多元化模式”

  2013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主动与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对接,形成了“人民法院搭建平台,调解组织主动融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分类、分流、分解、共抓,实现了从“独木桥”到“立交桥”、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

  构建立体网络。在10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957个行政村以及各市直机关和行业组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联网,诉调对接全覆盖的工作机制,老百姓不用往外跑,“家门口”就有了“和事佬”。

  优化各方力量。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人民调解、专职调解等调解力量优化整合、纳入网络,实现互融互通、资源共享。各职能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引入专业调解。将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仲裁组织等纳入网络,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调解优势,通过跟踪服务、实地指导、积极培育,大幅提高其调解能力,收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强化司法确认。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办理程序、时限和具体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通过各类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司法确认这一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014年以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万余件,通过法院委派、委托给调解组织的案件6906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5509件,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2726件。

  执行攻坚——坚决撕掉法律“白条”

  为破解“执行难”,从根本上解决执结率低、信访量大、公信力差等突出问题,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理念”,建立了“五项机制”。“三个理念”即“以强制执行为手段、以自觉履行为目的”的工作理念、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的工作理念、改革创新工作理念,“五项机制”即疑难案件交叉执行工作机制、“三真心、四统一”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工作机制、联动执行工作机制、信用惩戒工作机制。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90件,结案4401件,执行到位标的5.47亿元;全市各村镇均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1696名执行联络员上岗;建立了执行观执团制度,重大执行案件主动邀请观执团成员见证执行;打造立体化曝光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失信行为人居住地、工作单位张贴公告,在电视、报纸上公布名单,在公交车、商业聚集区的电子大屏上曝光信息,全面挤压“老赖”生存空间;第四次“雷霆行动”执行会战,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47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69件,作出有罪判决24件,拘留432人,罚款32起,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73个,发布悬赏执行公告95个,录入和发布316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涉市商业银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现债权5463万元,网上拍卖财产7903万元。成效显著的执行工作,有力地服务了我市保增长、促发展工作大局,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依法用权——让行政权力不再“任性”

  今年年初以来,市中级法院通过印发行政白皮书、落实异地管辖、推进行政首长出庭等措施,为我市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面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2015年5月7日,省高级法院发布《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补充规定》后,市中级法院迅速行动,一个月内就实现了各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理实行异地管辖案件197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33件,败诉率为32.98%,比其他行政案件高近10个百分点。异地管辖效果明显,较好地消除了地方对司法的干扰,提升了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全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14年9月,全省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后,市中级法院向市政府起草了专题报告,今年7月7日市政府通过了《焦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对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了详细规定。该《规定》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507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139件,出庭应诉率为27.4%。

  2015年9月8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行政审判白皮书和案例对外进行公布,取得了良好效果。

  信访化解——实现“四个到位”

  落实院长接待制。为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今年,市中级法院将日常接待处理、归口接待处理和预约接待处理相结合,严格落实院长天天接待、轮流接待制度,重点处理重复访、赴京到省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2820人次,其中涉诉来访401人次、法律咨询2419人次,涉案230件。这中间,院领导共接待信访群众343人次,有效解决了疑难信访问题。

  突出“四个到位”。为实现信访秩序好转,市中级法院在全市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以“四个到位”(有问题要解决到位、没问题要教育疏导到位、有困难要帮扶救助到位、违法上访要依法处理到位)为标准,以化解涉诉信访老户为重点,采取逐案评查、社会评议、综合施治、依法处理等措施,实现了化解一批、稳定一批、终结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的工作目标。

  今年年初以来,市中级法院共化解信访案件69件,进行社会评议124件,依法打击处理26人。2015年赴京访同比下降34%,到省访同比下降24.4%,全市法院涉诉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推行“律师代理”。2015年7月15日,市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当事人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服需要申诉的,应当聘请律师代理。当事人聘请律师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为切实增强信访矛盾化解实效,今年3月份以来,市中级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起草了《关于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得到了省高级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级法院强调,焦作市中级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第一家出台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中级法院,要先行先试、大胆尝试,为全省法院推行该项制度积累经验。

  目前,市中级法院受理的9起刑事申诉案件全部与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凡申诉有道理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申诉没有道理的,通过代理申诉律师和法院的共同工作,努力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

  党建创新——“五抓五用”破解党建难题

  今年年初以来,市中级法院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创新性地构建了“五抓五用”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法院党建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服务推动审判等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突出“五抓”,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党建与审判业务一起抓。实行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履行“一岗双责”,党建和审判执行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整合增设5个党总支,形成了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小组四个层次的组织网络,实现党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二是思想建党着重抓。创建“两堂两坛”(党建讲堂、道德讲堂,名家讲坛、法官论坛)教育阵地,引导党员法官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纪律作风经常抓。从基层组织和党员抓起,强调党员带头、领导示范;建立总值班制度和“三查一访”(案件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问题的基层法院、部门和党员法官严肃处理、通报警示,到人到事到思想。四是廉政建设层层抓。落实主体责任,制作发放责任清单,明晰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四个层次的责任内涵,集体约谈,层层传导压力。五是工作绩效人人抓。推行党建和业务相融合的项目化管理,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承担全院重点工作,支部由支部书记牵头打造支部亮点工作,年终考核评出优秀项目和支部品牌,从党组到支部、从党组书记到党员都自觉把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强化“五用”,把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用文化引领,内化于心。构建党建园地、党员活动室、自媒体等文化载体,举办“书香法院”、亲情寄语、家属助廉等活动,实现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相互推动。二是用制度规范,行止有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政务业务等各项制度,做到行有规、处有矩。三是用典型带动,追赶目标。组织学习英模活动,要求党员法官对照先进找差距,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四是用讲评推进,共同提高。把党建工作列为季度工作推进会的重要内容,业务、政务一起讲,党建、队建一起评。五是用考核激励,能上能下。将党建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晋职的主要依据,建立绩效档案,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司法改革——谱写法治建设宏伟新篇章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中级法院乘势而上,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强力推进立案登记、轻刑快审、小额诉讼、民事抗诉、再审调解、鉴定人出庭、新型合议庭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立案登记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市中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调配人员、加强培训、网上立案、预约立案、风险提示等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4月15日,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沁阳市法院、博爱县法院及该院许良法庭、中站区法院、马村区法院进行调研,对我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表示肯定。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到市中级法院、解放区法院、山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立案工作。我市两级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天,我市两级法院共立案登记226件,其中当场立案208件,当场立案率达92%。

  截至10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立案18905件,当场立案率在98%以上。

  轻刑快审

  自今年全国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改革工作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探索“轻微快审”机制,明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审理方式、审理期限、注意事项等,同时确定解放区法院、山阳区法院、马村区法院为试点单位。各法院压缩庭审程序,简化合并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简化了裁判文书的制作和审批程序;限定审理时间,对相关案件实行当天立案、当天送达,3日后开庭,审理周期控制在10天之内。

  截至10月底,各基层法院共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案件178件,涉及的案件类型有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0天,庭审时间均控制在10分钟之内,审理后案件被告人无一人上诉。这充分体现了轻刑快审机制的特点和优势,为扎实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重点司法改革工作、切实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小额诉讼

  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小额诉讼制度成为提高民事审判实效,经济、便捷、高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新举措。为大力推进小额诉讼制度的实施,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了小额诉讼专项工作指导小组,加强调研、指导、督导,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纳入小额诉讼程序。今年,市中级法院在全市开展了“小额诉讼提升年”活动,选拔优秀法官,把好案件入口,加强案件调解,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20日,我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共审结各类案件3358件,占同期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34.4%,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9.2%。今年1月至5月,我市基层法院共审理一审案件6432件,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897件,占结案总数的13.9%,其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2015年6月24日,全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暨现场观摩研讨会在我市召开,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亲临现场,对我市的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小额诉讼制度贯彻实施好,要敢于担当,切实提高基层法官独立审判的能力;大胆尝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小额诉讼制度。

  民事抗诉

  为规范抗诉案件的庭审程序和抗诉案件的矛盾化解,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率先在全省创新性地提出了民事抗诉案件矛盾化解“四步工作法”——抗诉审查阶段“先沟通”、受理抗诉阶段“重调处”、再审审理阶段“多会商”、案件宣判之后“三共同”。

  “四步工作法”创建了法检两院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并重的工作格局,为市中级法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拓宽了新的途径和领域。

  2015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对市中级法院民事抗诉案件审理的先进经验作出重要批示:“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共同出台的规范民事抗诉案件审理的‘四步工作法’很有意义,创建了法检两院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并重的工作局面。”

  亮点纷呈——打造特色品牌基层法院

  山阳区法院:铸造“新引擎” 激发新活力

  山阳区法院大胆改革,“试水”新型合议庭,通过优化组合庭室结构、审判资源集中配置、领导“回归”审判一线、主审法官优中选优等举措,走出了一条内涵式人员配置发展道路,创出了自己的特色,释放出了巨大的“审判生产力”,各项审判指标全面“翻红”。

  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山阳区法院共审结案件290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审结案数增加1131起;民事案件调解率为33%,提升4%;发回重审率为2%,服判息诉率为85%,审结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新发的赴省进京信访案件。

  武陟县法院:打造司法为民“第一窗口”

  今年年初以来,武陟县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全面打造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窗口”,通过完善硬件设施,优化人力配置,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打造一站式服务;通过设立“门诊”、矛盾分流、有访必接等措施,让服务更“走心”。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该院实现了“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为群众提供了“一条龙”式的优质诉讼服务,亮出了武陟县法院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名片。

  温县法院:构筑立体式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温县法院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多元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构建了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站、便民诉讼联络点为依托的“庭、站、点”三级便民诉讼网络,法庭通过“定”“活”两种方式,定期到巡回办案站(点),随时到田间地头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普法,实现了“被动受理”向“主动出击”的转变,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中站区法院:执行工作全省先进

  中站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大力推行“一个中心”“两个无论”工作机制,要求执行干警以维护申请人权益为中心,一旦发现有关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无论是否处于工作时间、是否属于中站辖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对“老赖”实行拘留预知、颁布“限高令”、设置曝光台等措施,该院执行工作多年来始终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先后获得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国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和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2014年,中站区法院执行案件171件,执结率98.5%;2015年执行积案为零。该院因此被省高级法院授予“文明执法示范岗”称号。

  孟州市法院:让“编外法官”绽放别样风采

  5年来,孟州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改革,打破瓶颈、扩容倍增、多元融合、优胜劣汰,在274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村村都有陪审员,事事都有人来管”的良好局面,让“编外法官”接了地气、有了底气,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法官的好帮手。孟州市法院的先进经验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最高法院借鉴孟州市法院经验,在全国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马村区法院:“虚”功实做 让党旗高高飘扬

  “党建工作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明灯!”马村区法院抓住党建工作这个“牛鼻子”,把“虚”功实做,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作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打造特色党支部、创新考核机制,实现对党支部、党员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无缝对接,实现了涅槃重生。2014年,该院取得了全市绩效考核排名第一的骄人业绩,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脱颖而出。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政治部主任宋海萍先后到该院进行调研,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修武县法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办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年初以来,修武县法院瞄准最接地气的巡回审判工作,摸索总结出了“向内、向外、向前、向后”工作法,初步形成了“体制机制规范化、进村入户常态化、案件选择标准化、开展形式多元化、联动体系网格化”的巡回审判工作新局面。

  如今,法官们走出审判庭,走进乡村、社区,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减轻了群众的诉累。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审判案件600余起。

  沁阳市法院:破旧立新 创建审判管理新模式

  沁阳市法院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业务绩效考核、审委会工作等各项职能统一纳入审判管理办公室,从根本上解决了管理职能分散、制度棚架、效果不佳等问题;制定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审判、执行案件期限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案件评查五项机制”,实现了对案件多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的审判效率低、案件质量差、法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2012年以来,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7200余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没有一起长期未结案和隐性超审限案,上诉案件和改判发回案件一直保持较低比例。2013年和2014年,该院案件质量均处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解放区法院:“轻刑快审”独具特色

  以“轻”为界、以“快”为策、以“准”为绳,解放区法院从“轻、快、准”三方面入手,针对轻刑快审中的各个节点,制定了《解放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实施细则》,通过26条规定,明确了适用快审机制案件范围、审判流程和工作原则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为轻刑快审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实现了案件的快速流转、集中审理、事后评查,既挤掉了影响办案效率的水分,又增强了办案质量意识,平均庭审时间缩短至6分钟,审理周期从过去的20天缩短至6天,法院摸索出了一套独具特色、较为成熟的轻刑快审工作机制。

  博爱县法院许良法庭:“小法庭”有“大作为”

  博爱县法院许良法庭辖区山区面积广、群众居住分散,打官司难、打官司累一直是困扰当地群众的顽症。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许良法庭推出“移动式”服务、点对点衔接、联动式调解工作法,法官常年奔波在大山里,将一大批家长里短的纠纷化解在基层。

  许良法庭目前已完成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书记的“点对点”衔接,在各乡镇和大的行政村建立调解工作站12个,构建了以法庭法官、行政机关人员、村党支部书记为调解主力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今年年初以来,该庭通过诉前调解而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达36件,受案总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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