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批异地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发现多起违规骗贷事件,目前正在进行处理。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正规手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收取任何费用。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不仅要支付较高的中介费,还涉嫌违法,损害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以来,为更好地满足职工需求,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面,我市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租房、支付物业费等都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是,仍有个别职工想方设法伪造相关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这种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一是提供假票据、假印章、假材料,触犯了国家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被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三是给一些不法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中介机构向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收取较高的中介费,使职工利益受到损失。据统计,今年已有多名人员骗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对上述人员发出催缴通知,要求他们限期退回骗取的资金,对拒不退回的,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账户将被冻结。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只有所有权、没有使用权。广大职工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受非法中介误导给自己带来损失。该中心将继续严审每一笔提取业务,加大对骗取行为人的处罚力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违反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五年内禁止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将当事人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通报其所在单位,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和《焦作日报》上予以曝光;对涉及伪造公文、印章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