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通讯员刘新荣)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我市2762名年满57周岁、符合政策的农村妇女提前三年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目前,全市298.3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作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0个试点市之一,我市于2004年7月在全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为符合政策的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在农村产生了积极反响。
为进一步提高奖扶标准,扩大奖扶政策的覆盖面,2012年,我市结合实际,调整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在执行国家调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使我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80元。同时,我市将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女性年龄界限提前三年,即年满57周岁、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农村妇女,就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
今年,我市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既不漏报一人,也不错报一人”的原则,对新增加奖扶对象资格进行了严格把关确认。截至目前,我市201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提前三年专项资金298.3万元已落实到位,惠及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提前三年对象27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