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多名大一学生反映,学校要求他们今年去旅游景区西岭雪山实习两个月,每个月给1200元,整个寒假都不放假,不能回家。不去实习的人就拿不到毕业证。
(据《澎湃新闻》)
不可否认,学生大学期间到社会上参与实习原本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不仅能使学生的能力得到锻炼与提高,还能为其将来就业奠定基础。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的做法似乎并不违规。不过规定归规定,具体到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走样,恐怕无人敢打包票。
在笔者看来,该校虽然打着实习的旗号,实际却变了味道:每个月工资1200元,整个寒假都不放假,而且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这般强制性规定怎么看都有点不是滋味。首先,在年底用工荒之际,1200元的月工资可以说是不能再低了。其次,春节不让学生回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春节是否该给学生们开三倍工资呢?第三,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想必这是校方单独定下的“霸王条款”吧。
近年来,全国各地学校有关顶岗实习引发的争议不断,且大多是投诉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的背后存在猫腻,校方也一律以教育部的规定作为应对舆论的“盾牌”。一些学校在操作过程中,充当了中介的角色,强制学生实习,随意扣押学生工资,暗中收取费用……其中内幕也许只有企业和学校清楚。
学校是教书育人、培养祖国栋梁的地方,在人们心中是一片神圣的净土,而教育者则被人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让人敬重。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学校不顾学生的前途,一味向“钱”看,违背学生的意愿,推卸自己的责任,让本来正常有益的实习改变了初衷,失去了原来的味道。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者都应铭记自己身上的责任,做符合自身形象的事情,切实给学生树立好的榜样,切莫把学生当成挡箭牌或是赚取利益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