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更多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对此,您怎么看?
【观点1+1】
@SWUST杨恒:蝇头小利不可贪,社保报销待改进。政府要把法普及,以免公众入雷区。
@单建华江苏:不少家庭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医保报销多、另一方报销少,就有人钻空子。这母女俩固然有错,但也暴露了医保制度存在漏洞。如果没有漏洞可钻,母女二人也不会铤而走险误入歧路。所以,医保管理部门应该弥补漏洞,避免悲剧发生。
@静水照大千-曾治:有些便宜是不能贪的,法律可以有漏洞,欲望不可以无止限!
@工程师-作家-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冒用社保卡获刑这件事,既是对当事人的一次深刻教训,也是对局外人的一次生动警示,更是对我国现有医保制度的思考。
@不知潇湘在何处:冒用社保卡显然是不诚实也不道德的行为,但出现这类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保制度的不健全。毕竟没有人会做无病只配药的事,之所以这样做,实在是因为不堪医疗的压力,也并不知道冒用社保卡报销医药费会获刑。冒用社保卡的行为确实得严肃处理,但首先要做的是完善制度以及做好宣传工作。
@秋泉12:在现行医保制度下,邹某和其女儿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只是,此事件的背后也折射出医保制度不够完善,有其短板。如果能给长年患病的人员在医疗上进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这样令人扼腕叹息的案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江依凡s:该母女可能根本不知道冒用社保卡是犯法的。这反映了大众法律意识的淡薄。要让百姓守法,首先要让百姓知法,这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普法。同时,可以在社保卡使用点张贴宣传提示语,防止人们无意“踩雷”。
@落雪怎无痕:如果医保普及,医疗制度完善,人人都拿得起药,看得起病,谁还冒用别人的社保卡?说到底,还是医保政策的问题。
@胜平王大头:这一事件折射出医保制度本身存在的短板。为了切实保障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原则,应该对所有公民基本医保待遇一视同仁,早日完成并轨。如果实现公民医保不分人群、报销比例不设等级,家人之间互用社保卡的现象自然而然就会减少。
@kellykeron: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倘若不是有病要吃,谁会愿意冒用社保卡?处罚是应该的,但并不能解决问题,只要“看病贵”依然存在,这样的情况很难真正杜绝!
@塞外东风:社保卡能被冒用,说明监管实施环节有漏洞,如果一开始就防止杜绝,看不起病的母女俩不能得逞也就不至于获刑,本来就有病,如今雪上加霜。
@看新闻长知识:我觉得无论什么原因,明知社保卡冒用是违规行为还去这么做就是故意而为,不能为了报销比例高就占这种违法的便宜。社保卡如果不严加管理,不仅会给国家带来损失,也会让我们的就医没有了保障。
【下期话题】
如此“莽撞”
12月22日上午,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铁路道口处,发生一起公交车争道抢行与一列正在推进作业的货运列车相撞事故,事故导致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破损严重,公交车司机受轻伤,另有一节铁路货运油罐车脱轨。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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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