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薛海波)近年来,山阳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在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将信访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常抓不懈,凡是进入审判流程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每个环节均作出信访等级评估,在处理案件时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
在原告焦某与被告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两家矛盾长达数年,双方情绪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焦某长年上访,村里、乡政府、区信访机构等多家部门调解未果,焦某经过咨询后向法院提起近30万元的赔偿诉讼。高新法庭在办理此案时,经过认真研究,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首先召集双方,认真听取焦某和程某的详细陈述意见,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随后,法庭合议庭成员到现场进行勘验、测量,在听取双方意见、辨明证据真伪的情况下,再次为双方调解,但没有取得效果。法庭及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作出后,法庭工作人员又主动为双方进行判后答疑,讲明法院处理的法律依据。得到5000元赔偿后,焦某高兴地对法官说:“上访这么多年,这事在法院让俺得到了一个明明白白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