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冯琳曼)全面两孩政策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今起,我市全面启动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市民即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孩不再审批
实行生育登记制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分城乡、区域、民族,一对夫妻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据了解,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生育前可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办证大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妻,仅需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2英寸合照3张,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可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即时登记即时发放。此外,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
计划生育奖励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奖励扶助金政策能否持续?记者了解到,在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上,根据规定,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
关于群众关心的是否退还独生子女奖励的问题,根据规定,原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016年1月1日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领取的奖励不再退还。
今起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抢生仍受处罚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所有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均属于合法生育。
那么,抢生是否会受处罚?根据我省规定,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之前,不符合当时生育政策生育的行为,其性质仍属于违法生育。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将依据国务院修订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顺利实施,全省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迅速部署,分级召开政策培训会。在加强培训的同时,各县市区及时将二孩生育服务证发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保能及时受理生育服务登记,特别是为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