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015年12月31日电(记者王思北)民政部日前发布《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这部时隔12年出台的新版规范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规范提出,婚姻登记处可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规范称,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或引入法院工作人员设立家庭纠纷调解室,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纠纷处理、婚前教育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为方便百姓办事,规范明确,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