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金桥学校学生发微博称,学校强制学生更换校服,两套校服880元。一些学生觉得,这个价格明显太高。该校招生办相关负责人称:“新校服采用的面料都是比较好的,对比网上的价格并不贵,学生也是自愿购买。”
两套校服880元,学生和家长觉得难以接受,学校则觉得不算贵。双方看法之所以迥然不同,源于话语权和参与度的不对称。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校方在起主导作用,学生和家长并未真正参与进来。
诚然,对于学生统一着装,教育部门和学校负有管理职责。同时,校服又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2012年教育部下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学校实施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作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讨论,由家长自主选择、作出决定。”
表面上看,金桥学校此次更换校服,体现了一定的民主色彩。学校事先在微信服务号上发起投票,由学生选出喜欢的校服样式。不过,这种民主参与只是“半拉子民主”,学生仅对校服样式有投票权,最关键的校服生产厂家、采购价格依然掌握在学校手中。再者,虽说是自愿购买,但鉴于种种原因,家长恐怕更多的是“被自愿”。
这种“半拉子民主”,还暴露出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目前,一些学校的家委会变味为“收钱会”“联谊会”,往往只给学校唱赞歌,很少真正监督学校。
民主管理是学校现代化的方向,但民主不能是一条原则、一句口号,必须有规范的制度程序,约束学校权力,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真正让家长委员会发挥作用,防止民主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