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放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全市共有31户困难家庭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贴息总金额为91338元。
据悉,该中心从2012年起面向困难职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每年10月份,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向该中心或县市区管理部提出申请。申请条件为: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在本市无其他自主产权房屋;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无恶意违约记录。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列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被市总工会认定为困难职工;被房管部门批准认购经济适用房;借款人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还款困难。
该中心此次共向31户困难家庭发放补贴,其中由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12户,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家庭5户,另外有14户贷款职工由于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还款困难,也分别获得了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