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姚某某、韩某某、王某某、霍某某5人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
至此,这些在辽西地区大肆盗掘红山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的遗址、古墓,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盗墓笔记”的盗墓贼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徐 骏 作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