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制时空丨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员工非因工死亡 用工单位应给付赔偿
入户盗窃电器 获徒刑六个月
以安排工作为名诈骗获刑罚
中站警方 多举措遏制案件高发态势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退休继续缴医保的理智与情感
简历“吹牛”
解决“天价拖车费”问题不能一拖再拖
紧 随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安排工作为名诈骗获刑罚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杜笠)1月4日,中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诈骗一案,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2日,被告人张某以能将被害人靳某安排为某局正式工作人员为名,分3次共骗取被害人靳某人民币9万元。所得赃款,张某分别用于偿还他人借款利息和生活消费。2015年3月27日,被害人靳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日,被告人张某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