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立法工作新纪元、开展任命干部工作评议、助推城市科学发展、推动“十三五”规划编制……走过2015年,沿着时间的轨迹回望,细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沉甸甸的果实,一个个创新之举诠释着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令人备受鼓舞。
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报告: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10个,对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83人次。
一组组数据、一件件实事,折射出常委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项项代表活动、一份份代表建议,浇灌出常委会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聚焦民声民情,开拓创新,履职路上脚步铿锵有力。
亮点一:
我市立法条例即将出台
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即将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我市第一个立法项目——《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将提请全体人大代表审议。这是我市立法实践迈出的坚实一步,将实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新突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超前谋划,成立立法筹备工作组,在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立法法》公布后,迅速启动立法各项准备工作,在机构人员筹备、立法知识学习、立法储备摸底调研方面率先起步、同时推进。去年4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7月上旬报请市委批准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选调高素质专业人员充实到位。立法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等立法工作需要的“硬件”全部具备。同时,常委会安排两位副主任带队到郑州、洛阳等地学习立法工作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法》培训班,邀请立法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授《立法法》知识,充分作好了地方立法的知识储备;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我市大中专院校、司法机关、律师行业,全面了解我市法律人才储备情况,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由50名专家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深入调研,广泛征询市直有关单位、部分企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共征集立法建议项目74个;从人口、面积、经济发展现状、立法人才储备、立法需求等方面,深刻分析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写出了书面报告。
专业人才储备雄厚、立法基础良好、准备工作扎实、立法需求旺盛等“软件”也全部具备。
去年7月中旬,我市立法筹备工作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组的验收。去年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也成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当年获批、当年可以立法的设区市之一。焦作有了地方立法权,这是一件值得焦作人民铭记的大事。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上依然坚持抓早抓快、先行一步,立即制定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编制地方立法流程图,安排地方立法工作计划,结合焦作实际,梳理出具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地方立法项目15个,确定2016年度正式立法项目2个、立法调研项目2个。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有望成为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通过的首部法规。
亮点二:
探索监督新形式
对10名政府部门一把手开展工作评议
今年1月7日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报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10名政府部门一把手开展工作评议的结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志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明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谢如臣获得“很满意”格次,市民政局局长陈战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长占、市农业局局长王国建、市商务局局长孙银池、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宁继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蒋永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小平获得“满意”格次。
此举是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本届常委会首次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去年6月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工作评议的办法,对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把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情况作为工作评议的重点,选择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局委负责人作为工作评议的对象。
常委会成立5个调研工作组,对评议对象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各调研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二级机构,“面对面”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查阅工作档案,与机关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个别谈话;以普通办事者的身份到办事窗口暗访,走访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背靠背”体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征求评议对象所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委托市统计局“实打实”开展第三方问卷调查,在每个办事窗口随机抽取办事群众100名,围绕7个方面的56个问题,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39次座谈会,与156名机关干部个别谈话,走访103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听取近千名办事群众的意见,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评议对象反馈意见建议121条,督促各单位自查问题101条。
干部工作评议,增强了评议对象及部门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推动评议对象及部门解决了一批服务态度、办事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各部门在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等方面建章立制,形成了落实“一改善两提高”的长效机制。
亮点三:
围绕经济转型 回应群众关切
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项,对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行检查,作出决议决定10个,为焦作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支持。
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高度关注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情况,实地察看市太极体育中心、鸿运国际商城、水系建设引黄入焦工程等项目,征求社会各界对中心城区规划执行的意见和建议20多条。先后两次对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与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重点察看丰泽园小学、新城学校、韩公教育园区、映湖路小学等项目,征求广大市民、教育工作者对中小学规划和建设的建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与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项目投入,谋划一批新建教育项目,稳步推进中小学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
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了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金隅水泥废气治理、平原光电锅炉拆改等项目,察看了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情况,集中听取了11家职能部门对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治理常态化、环保科学化、发展绿色化、监督社会化法制化等建议。
常委会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视察,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对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城市旅游发展、文物保护、民族工作、农村土地流转等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亮点四:
激发代表活力 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加大建议督办力度,激励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代表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编制好市“十三五”规划,事关焦作未来五年的发展大计。人大代表身处改革发展的最前沿,生活在各行各业的最基层,对未来的发展最有发言权。常委会高度重视对代表建议的征集工作,向全市各级代表发出倡议书,主任、副主任亲自参与,分别召开企业负责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及工人、农民中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同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代表建议征集。各级人大代表共提出意见和建议500多条,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梳理合并,向市政府反馈137条,为科学制订“十三五”规划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新建议督办工作,由过去市政府确定承办单位,变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先行与代表沟通,对建议交办方向进行预判,提交了交办准确率;由过去办理后监督,变为办理中多次视察与随机暗访相结合,全程监督。代表提出的城区集中供热、环卫设施投入、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土地确权财政支持等一批建议得到解决。
亮点五: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效能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会、座谈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常委会把转变作风、开展调查研究作为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具体行动,倡导遇事要调研、调研要深入的工作作风,在走进群众、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中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全年共开展视察调研50多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0多篇。
风帆正劲,市人大常委会将带着人民的重托,继续奋力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