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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市工商局 加强消费投诉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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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静)近日,沁阳市工商局为提高调解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渠道,坚持“四个注重”原则,使消费调解更加公正、公开。

  注重宣传。在调解各类消费投诉过程中,调解人员先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读《消法》等相关法规知识,有效增强双方当事人依法公正解决消费纠纷的法律意识。

  注重换位思考。对每一起消费投诉事件,调解人员在坚持“依法公正办事”的原则下,较多地从消费者的角度观察与思考问题,确保公正、快捷地解决投诉纠纷,并力促双方当事人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去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促使各类消费投诉事件在和谐的氛围中得以有效解决。

  注重方法。受理投诉后,调解人员遵循消费投诉“双方自愿”原则,以“法理式”的方法,从细微处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

  注重找到消费纠纷的矛盾焦点。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矛盾争执的焦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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