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农产品供求关系由偏紧向偏松转变也越来越明显,农产品市场价格结束了以前连续多年明显上涨的阶段。比如,粮食面临产量高、库存高和进口规模大等供给偏多的新问题。受供求关系变化决定性影响,农产品市场价格运行虽然继续波动,但总体上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市场价格开始下跌。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实现农业脱胎换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口粮安全,迫切需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确保亿万农民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催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去,当面对国际农产品市场过度竞争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强调国内农产品供给自给率,希望通过包括关税和非关税的边境措施来限制进口。新形势下,这一思路明显走入死胡同。要提高国内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尽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弃政府对农产品市场运行的直接干预,把农产品供给交给市场来决定,使供给侧转向需求侧,从而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出新路子。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投入高、产出低、不安全、价格高,是目前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劣势。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让农产品供给者改变单纯局限于农业生产的传统做法,将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延长农产品供给产业链,最大限度地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使农业向深层次、多层次迈进。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守好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就必须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政策,实行价补分开,价格由市场形成,农民由政府补贴,让农民分享成果,使农产品供给更加有利于资源优势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更好地满足农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更有效率效益、更可持续的供给,为建设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夯实基础。
要深入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长远着眼、从眼前入手,以市场化、国际化、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和战略谋划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农业闯关过坎,牵住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牛鼻子”,实现农产品供求由低水平平衡向高水平平衡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