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丽娜
见习记者 李瑞雪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暨巾帼建功美丽焦作表彰大会上,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柳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她说:“作为法官,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所在。”
杨柳1968年出生,1991年从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焦作市中级法院工作。2009年,经过公开竞聘,杨柳成为该院民一庭的副庭长。“选择法律专业,源于我父母的愿望。”杨柳说,“没有法制就没有公平正义,父母一直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一名法官,弘扬人间正气,维护老百姓的尊严和权益。”杨柳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不仅成为一名光荣的女法官,还以实际行动履行司法职责,追求法律精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3月1日,杨柳上午参加一个合议庭审判后,马上赶往武陟县进行现场取证,接着下午又审理了一起案件。下班后她没有回家,而是忙着阅读案件卷宗……
杨柳说:“要想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让原、被告双方都满意,我们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年365天,除了节假日,杨柳几乎天天开庭审案,有时候一天要参加好几个合议庭的审判。“审判前需要阅读案件卷宗,分析归纳争议焦点,走访当事人等。”杨柳说,“加班加点是常事,有时候找不到案件思路,晚上会突然惊醒,思考案件该如何处置。”
杨柳的工作很忙,父母头疼脑热的小病也从来不告诉她,怕耽误她的工作。“爱人对我的工作也很支持,这么多年,我很少照看孩子,几乎没有做过饭。”杨柳愧疚地说。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者,为此,每次判案杨柳都慎之又慎。“案件的审判结果对老百姓的影响是终身的,我们必须严谨、再严谨。”每次写完判决书,杨柳都要校对三四遍,邮寄前还要再检查一遍。
作为一名女法官,杨柳对妇女儿童的权益格外关注,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2015年,一名贫困女工因与某企业产生劳动纠纷,上诉到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依据法律规定,该女工的一些诉求不应被支持,但是杨柳从关注困难群体的角度出发,给企业三番五次做调解工作,希望企业能给她一些补偿。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被杨柳的热心和善心所打动,自觉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
“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到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杨柳说,其实有些案件,双方当事人只是为了争一口气,只要耐心调解,打开他们的心结,案件就会迎刃而解。
兼听、明辨,查阅卷宗、听证询问,在众多的证据材料中探求事实真相,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提炼争议焦点;博学、审慎,分析法理、结合实际,运用法律技巧、聪明才智和创新能力攻克疑难案件;睿智理性、刚正威严,奔波出差、置身事端,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这些都是杨柳多年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她不断学习、全面提升,在审判工作中明辨曲直,以公正的裁判为群众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