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丽娜
见习记者 李瑞雪
3月1日午后,市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办公室一片繁忙景象:电话声此起彼伏,手指敲击键盘声接连不断……
忙碌、忙碌、再忙碌,是每一位立案法官一年四季的真实写照。对于青年法官董艳伟而言更是如此,一张办公桌、两台电脑,成了她释放无限工作热情的天地。
1981年出生的董艳伟,现任市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自2006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每天清晨一来到办公室,她就打开电脑,登录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忙着查看、核对上诉案件的电子信息、当事人信息、庭审信息、结案信息等内容。符合要求的上诉案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基层法院,要求其移送卷宗;拿到卷宗后,再查看卷宗册数、一审裁判结果送达情况、上诉状送达情况等文书是否齐全;最后作好记录,将案件登记在审判流程管理台账上。立案工作烦琐、细碎、枯燥,可是董艳伟却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
立案一庭是法院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站,是法院的一个对外“窗口”。
2012年,外地一公司经理李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来市中级法院立案。当时天色已黑,原以为法官要下班回家,自己会白跑一趟,没想到董艳伟热情地接待了他。董艳伟迅速认真地审查了起诉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即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李某从走进法院大门到拿到立案收费票据,前后不到一个小时。他感动地说:“没想到焦作市中级法院立案效率这么高,对一个外地人态度这么热情!”
在立案过程中,面对来访群众,董艳伟始终做到“六个一样”,即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一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样对待、本地人和外地人一样对待、有人引见和无人引见一样对待、干部和群众一样对待、不吵不闹和大吵大闹的一样对待。同时,她还坚持“四个优先”,即老弱病残者优先接待,远道而来的优先接待,赡养、抚养、抚育、抚恤、劳动报酬案件优先接待,矛盾容易激化的优先接待。
董艳伟说:“作为法官,我们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我们应该用法理说服群众、用真情打动群众,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有一次,她顶着寒风、冒着大雪,将该院的免缴诉讼费通知单送到家境贫寒且身体残疾的王某家中,送完后又冒着风雪离去。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董艳伟用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诠释立案法官的平凡和伟大。近3年来,董艳伟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全市法院各类案件信息6345件,办理案件551件,且无一起案件超期办理、无一起案件录入错误。2012年、2013年,她连续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4年获得市中级法院嘉奖,2015年获得“焦作市十大优秀法官”提名奖,今年又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所有的荣誉,她当之无愧;所有的荣誉,于她而言,是赞扬,更是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