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文明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确保整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市文明办向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倡议如下: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履职尽责,引导市民做到不占路经营、不乱设摊点、不违法搭建、不乱贴乱画、不乱散发广告、不乱停乱放等,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二、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六个一”活动(联系一个社区,服务好一个楼院,照顾一户困难群众,服务一个公共场所,帮助一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开展一次文明礼仪培训),组织广大志愿者到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农村、社区开展环境清洁整治志愿活动,营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做好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用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积极参与、支持市容秩序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各级文明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为美丽焦作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焦作市文明办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