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城市瞭望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城管局扎实开展城区市容秩序整治
交警部门周密安排准备充分
市城管局 对部分药店进行行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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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机动三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沿街门店不能将公共道路当成经营场所
城管部门表示将一查到底
解放区城管局规范沿街门店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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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城管局积极推进夜市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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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机动三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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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机动三轮车驾驶人朋友:

  您好!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优化我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整体形象,根据《焦作市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2016年3月20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对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请您理解、配合、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我市道路实际情况,市区设置机动三轮车禁止通行区域,包括一个区域、四个路段。一个区域即解放路以南(含解放路)、站前路以北(含站前路)、焦东路以西(含焦东路)、民主路以东(含民主路),四个路段即焦东路(解放路至太行路)、民主路(解放路至太行路)、解放路(民主路至新华街)、人民路(焦东路至民主南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需按规定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您驾驶的车辆是未经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将不能进行注册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不能上道路行驶;如上道路行驶,将依照法律规定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机动三轮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安全隐患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机动三轮车没有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请各位机动三轮车驾驶人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违法上路行驶。

  祝您幸福平安!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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