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全市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2016年1~2月份,全市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起。
据了解,在1~2月份立案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起,罚款金额119.5755万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6起(未批先建);在2月份立案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违法企业6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起,罚款金额37.2406万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1起(未批先建)。
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数量上看,查办案件较多的县市区环保局是:修武县(4起)、沁阳市(4起)、孟州市(4起)马村区(3起)。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办案件较多的县市区环保局是:沁阳市(2起)、孟州市(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