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和贵平)针对日益增多的离婚、抚养、赡养、分家析产等家事案件,为从源头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构筑和睦家庭关系,解放区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注重从四个角度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去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各类家事案件152件,其中调解105件、撤诉10件。
案件开庭前,从法律角度进行心理疏导。法官受理案件后,在开庭前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摸清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心理症结,以谈心的方式从法律角度阐法释理,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让当事人明白双方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从而矫正其错误观念,消除双方误解,让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重建和睦家庭。
邀请当事人亲友和长辈,从亲情角度进行心理疏导。对于因酗酒、暴力、外遇等引发的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当事人的父母、长辈、亲友参与调解,对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疏导时,一方面批评教育有过错方,另一方面安慰受害当事人,让他们在亲情的感化下重归于好,重建幸福家庭。
邀请社会力量,从舆论角度进行心理疏导。对于赡养案及因家庭困难引发的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干部、村干部等参与调解,从社会舆论的角度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找出矛盾存在的根源,帮助寻找合理的化解途径,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当事人家庭困难,用社会爱心挽救破裂家庭。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社区干部、村干部参与心理疏导26次。
聘请心理专家,从专业角度进行心理疏导。对于性格偏执、言辞过激、情绪不稳的当事人,该院邀请心理专家从专业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急躁情绪,使当事人逐步认识到自身在家庭生活中所犯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避免个别当事人因一时想不开而采取过激行为,从而引导当事人用爱心、责任心、宽容心经营好家庭,以友善、理性的方式化解家事矛盾纠纷。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心理专家参与心理疏导5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