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爱大胆表白,这是众多当代年轻人的做法,哪怕是匆匆的一面之缘。几天前,有微博账号刊登一男生求偶遇女生的联系方式,并配一张女生在食堂就餐的照片,引发该女生及其男友产生抵触情绪,要求删除照片停止制造麻烦,博主的回复却令人大跌眼镜。博主拒绝删除照片的理由是:因为女主太美,所以不可以删,下次请你长得丑一点,我就可以删除。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芳心云天:勇敢示爱没有错,但爱的底线是尊重,该博主因为女生长得太漂亮,而拒绝其维权要求,就是不尊重对方,他的行为更像是耍流氓。该博主还是尽快删除照片比较好,爱她,就请尊重她,别因爱变恨,对双方都不好。
@工程师-作家-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每个人都有恋爱的自由,但爱的方式不能如此无耻。该博主的行为给那位女生的生活带来了麻烦,如果他依然我行我素,不听劝告,该女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惩罚厚颜无耻之徒。
@阿七若丹:永远不要用爱的名义让自己变得低级、无聊,那是对爱和人性的亵渎。
@平常一个人015:互联网时代,微博是人们传播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该男子应该知道微博巨大的影响力。该男子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三七锦:尊重与理解是爱的前提,单向度的爱只是自作多情,该男生的行为显然已经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爱,是不能强求的。
@江苏日月江南:心中有爱当然可以大胆表白,但应该注意方式方法,擅自公开女孩的照片,不仅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还暴露了自己的不良道德品性,会在双方之间设置一道无形的障碍。
@樊耀文微博:心中有爱就大胆表白,本来无可厚非,但未经允许就刊登别人照片是侵权行为。该男生拒绝女孩子维权的理由竟然是“女主太美”,充分暴露其流氓无耻的嘴脸。追求爱情不能违法,那样将会得不偿失,爱情也会离他越来越远。
@kellykeron:如果女孩没意见,他就可以晒照片;倘若女孩明确表示反对,他必须尽快删除。借爱美之名侵犯别人的权益,这不是爱,而是害!
@菏泽新志:该男生任性而为的底线是不能骚扰别人。女孩子长得美不是错,错的是该男生欣赏美的方式。
@悠然阿朵:该男生的行为让人生厌,而该女生的行为也不够大气,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两个人还是加强沟通比较好。
@z531312762: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把美的东西分享给大家,让大家一起欣赏美、赞叹美,何错之有?
【下期话题】
书价进入“半百时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单册新书平均定价为55.15元,这意味着中国图书已进入“半百时代”。“洛阳纸贵”对很多人来说,的确是个不小的开销。买书者越来越少,人均图书占有量呈下降趋势,在当下已成不争的事实。很多读者认为书价虚高,而出版社要考虑作者版税、编辑工费、印刷等成本,再加上电商的冲击,如果定价不高,几乎无利可图。在读书与代价之间,我们应该如何找到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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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