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法官办案遭遇车祸 法院领导医院看望
义工服务促特殊未成年人新生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义工服务让他重塑人生
特殊的爱 送给特殊的聋哑少年
法官深入700多米井下求真相
“法官妈妈”张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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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义工服务让他重塑人生
—— 一特殊未成年人判前义工服务侧记
作者: 本报记者 杨丽娜 见习记者 李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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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我市某社区养老院。

  几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挖掘消防水池,其中一位少年格外卖劲,他戴着手套、拿着铁锹,正站在池里往外挖土。他就是该养老院的义工王小强(化名)。

  其实,王小强不是普通的义工,而是解放区法院即将判决的特殊未成年人。

  2015年12月,王小强因酒后失控犯罪被提起公诉。

  “从去年年底开始,市中级法院将全国首创的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全面推广,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问题少年尽快修复社会关系,培养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重塑健全人格,助其健康回归社会。而将义工服务表现作为量刑依据之一是该项改革的亮点。”解放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主管副院长郑玉宝说。

  在解放区法院的协调下,2月25日,王小强来到某社区敬老院进行义工服务。

  翻开王小强的义工日记,一行行稚嫩的文字记录了他通过义工服务心理转变的历程,记录了他对自己所犯罪行悔恨不已、下决心好好做人的反思。

  他在日记里写道:“今天我喂奶奶吃饭了,奶奶说我是个好孩子。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后悔药呀?我对我的所作所为真后悔。我真的不应该给社会造成伤害,我要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实做父母的,他们并没有大的希望、高的要求,也不在乎金银财宝,他们只希望儿女生活好,能常在他们身边,一家人有说有笑、和和睦睦的。”“今天有10个志愿者来敬老院看望老人,爷爷奶奶们特别高兴。将来,我也要向志愿者学习,多多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在敬老院进行义工服务,我体会到了生活的不同意义,我一定不辜负这些老人对我的期望,好好努力工作,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回报社会、回报亲人……”

  让王小强最感动的是2月29日,那天是他17岁的生日,也是他进行义工服务的第三天。这一天,没有父母在身边,却有一群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人在身边。厨房的阿姨特意为他做了红烧肉,院长和院长的儿子都来为他庆祝生日。王小强在日记里写道:“我在这里的所有经历都弥足珍贵,我发誓要做一个好人。”

  帮厨、打扫卫生、喂老人吃饭、陪老人聊天……王小强在这里的生活充实而快乐,忙碌中有很多收获。

  敬老院的爷爷奶奶们都特别喜欢王小强。“王小强是个好孩子,经常喂我吃饭,帮我梳头。”95岁的金奶奶说。当听说王小强义工服务的时间快要结束、即将离开时,石奶奶流下了依依不舍的泪水。

  “让特殊未成年人来此进行义工服务,我刚开始还是有顾虑的,担心不好管理。没想到一次义工服务对王小强这样的孩子有这么大的影响和帮助。以后,我们还会继续为特殊未成年人提供义工服务的机会,帮助他们成长进步。”该敬老院院长说。

  市中级法院少审庭庭长张国胜说:“对特殊未成年人采取判前义务劳动改造的形式,焦作是全国首家。接受义工服务进行改造的,主要是那些犯罪时不满18周岁,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管制、罚金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特殊未成年人。让这些特殊未成年人在判前进行义工服务,不仅为量刑增加了评价标准,也可以净化孩子的心灵,使其认识到他们对社会和家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帮助其正常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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