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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不该是 闯红灯者免责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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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隐私不该是 闯红灯者免责的挡箭牌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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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公安分局官方微信“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微信图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名闯红灯行人的正面大头像。据悉,这种高清曝光模式将以每周一次的形式固定推出,涵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现代金报》)

  对于凑齐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相应的处罚标准,但这些条款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却难以有效落实。究其原因,有执法成本、经济罚单难以执行等问题。为此,各地交警部门都在探索执法新招。公开曝光闯红灯行人,并非上海首创,但各地每次推出将违法者曝光的举措时,总会遭到部分公众质疑,其反对理由是保护个人隐私。

  何谓个人隐私?笔者由百度得知:“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且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所以,过马路虽属个人私事,但闯红灯却是事关公共利益的行为,闯红灯者违法,就等于放弃了相关隐私权。很多法学专家支持此观点,认为曝光此类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可以让违法者“露脸”。

  国人对闯红灯的违法属性并非无知,导致陋习难改的根本病灶在于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上海公安设置《曝光台》栏目,就是要让闯红灯者在公众面前“露脸”,以唤醒其自尊心和羞耻感,倒逼其增强遵纪守法的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和敬畏心理。

  行人闯红灯,既是屡见不鲜的“小”违法,更是积弊已久的“大”陋习,公众应该理解上海公安的苦衷,别动辄拿个人隐私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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