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玉强)在社会观护工作中,修武县法院严格执行“单位择优推荐、严格选拔任命、培训贯穿始终”原则,聘任17名社会观护员。4月18日,修武县法院举办了社会观护员聘任仪式,为他们颁发聘任证书,并进行第一期培训。
这批聘任的社会观护员将作为特殊诉讼参与人介入法院的审判活动,涉及个案调查、案件协调、判后回访、法制宣传等,主要通过走访家长、学校、邻居,会见未成年人等方式展开调查,了解受访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父母职业和品格等情况,并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及提出建议。法院将根据案件的需要,在依据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审判时,参考调查报告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虑。社会观护员的引入,有益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文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任命社会观护员后,该院还对他们进行了任职培训,为他们讲解社会观护工作的性质、内容、意义等方面的内容,强化观护员对观护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该院选取资深法官,结合审判实例,为观护员介绍观护工作和审判的联系,促进观护工作和审判接轨,使观护员对法院工作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有助于他们将丰富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经验应用到观护工作中去,并与法院解决纠纷、辩法析理的工作有效结合,使二者形成合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