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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执法创新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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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严查非机动车闯机动车道行为,半个小时查处5人,其中1人被罚抄20遍标语。在常态思维下,谈及交警部门的执法手段,人们很自然会想到罚款。对此,有网友说,福州市交警部门独辟蹊径,让违法行为人抄写20遍标语,虽然枯燥无味,却颇有新意,执法效果可能会更好;还有网友表示,抄标语的违法成本太低,违法行为人也许会“好了伤疤忘了痛”。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秋泉12:惩罚的目的是“治病救人”,罚款是常规手段,但效果往往不尽人意,交管部门“以抄代罚”,是充满人性的执法。为了让交通违法者长记性,抄标语也许比罚款的执法效果更好!

  @胜平王大头:罚抄标语是一种柔性执法,是执法者站在民众角度思考问题的结果,其可贵之处在于执法手段的人性化,不仅体现了执法善意,也体现了执法理念的进步。

  @清秀小丹:执法创新抄标语,是教育交通违法者的创新手段,能影响他们的心理,公众应该支持。不论是罚款、说教还是抄标语,执行部门的中心思想都是让交通违法者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执法不必拘泥于任何一种形式,只要效果佳就可以多尝试。

  @工程师-作家-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较之简单粗暴的罚款,抄标语更有教育意义,也更能让公众接受,值得在全国推广。

  @雨中漫步2A:对身上没带钱的交通违法者,实施“罚抄标语20遍”的处罚方式,比进行强制罚款的效果更好,这是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理念的进步。

  @乔木英杰:相对于简单粗暴的罚款而言,笔者更倾向于罚抄标语这种更加新颖、人性化的处罚方式。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是违章行驶,罚款金额太少,很多人根本不放在心上,仍会我行我素。罚抄标语可以从精神层面让交通违法者记忆深刻,加深羞耻感,效果必然胜过罚款。

  @河北白帆:罚抄标语虽是一种执法创新,但缺少相关法律依据。因此,这种执法有一定的随意性,罚抄10遍还是20遍,都由交警自己掌握。我想,对于大多数交通违法者还是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北宁老头儿:严格执法是为了捍卫法律尊严,让交通违法者警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交通违法者抄写标语,除了浪费执法时间、降低违法成本外,还不利于人流疏导,或许会造成交通拥堵。好的处罚方式应该是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让多部门联合执法。

  @暖暖小月儿:对交通违法者开罚单是最常规的惩罚方式,但很多交通违法者对此已经“免疫”了。“以抄代罚”的执法创新确实不多见,或许能让交通违法者记忆深刻,而实效如何,还得看日后的“疗效”。

  @曲微丹:对于交通违法者,无论是罚款还是抄写标语,都是为了教育他们遵守交通法规,只要能够起到良好作用,执法者用罚款加抄标语的组合方式也未尝不可。

  【下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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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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