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冒充公检法人员利用“安全账户”实施连环诈骗的案件在我市持续增多,受骗者年龄也趋于年轻化。据分析,此类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一方面在电话中采取恐吓以及严厉的“审讯”语气,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不让受害人挂电话,并要求其保密,使受害人没时间思考骗局的漏洞,从而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案件一
4月22日10时09分,李某报案称:4月18日15时许,他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医保卡在武汉购买了200克的安眠药,需要配合警方调查。一名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的宋姓男子与其联系,说他涉嫌一起诈骗案,主谋已经抓获,其为同犯也要逮捕。随后,对方又说如果没有参与诈骗,需要向“安全账户”打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调查结束后返还。4月21日,他将9910元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后发现被骗。
案件二
4月20日12时20分,杜某报案称:4月19日9时许,杜某在位于风神轮胎家属院的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叫王震,是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的民警,说杜某涉嫌利用银行卡洗钱,要其配合一个叫周岩的检察官办案。随后,自称叫周岩的人与杜某联系上,问杜某银行卡的情况,并让其将保证金存到周岩提供的工商银行“安全账户”上。杜某按照周岩的指示将9500元现金存入对方账号,后发现被骗。同时,因杜某在交涉中将自己中旅银行卡的信息告知对方,卡中的5500元也不翼而飞,共被骗15000元。
警方提醒
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通信网络诈骗,通常是犯罪分子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用户手机,接着以用户涉嫌诈骗、洗钱、信用卡透支、邮包藏毒犯罪和法院传票传唤等方式恐吓受害人,然后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钱款转账至其“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凡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办案并且要求市民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会秉承书面和当面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办理,不会引导事主使用银行终端进行操作,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希望广大市民接到可疑电话后,不要向对方透露任何个人账户信息和盲目汇款,必要时可以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