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做好我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日前,市环保局根据《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通知》,将对田涧沟、白马门河、群英河等10条城区黑臭水体进行整治。
据了解,这10条城区黑臭水体分别是田涧沟(东大沟),位于影视路到普济路之间,包括制革厂沟;白马门河,位于南水北调到普济河之间;普济河,位于新月铁路到新河之间;群英河,位于影视路到太行路、新月铁路到新安路和龙源路到新河之间;瓮涧河,位于影视路到北环路和群声桥到丰收路之间;李河,位于焦辉路到新河之间;南水北调截洪沟,位于普济河到瓮涧河、火车站南到造纸厂沟以及火车站南西于村沟地段;新河,位于普济路到山阳路之间;凯旋路景观河,位于世纪路到南海路之间;黑河,位于普济路到民主南路之间。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对上述水体进行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大力整治排污企业和规模以上养殖单位环保不达标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并对企业厂区径流产生的污水进行检查与治理,具备条件的,要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对排查出的违法排污企业和未达标入管排放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家整治销号;对不能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又没有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各城区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要充分认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与当地住建、水利、城管等部门联系沟通,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要在确定时间内,将工作报告报市环保局,内容应包括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情况、排查整治污染源具体工作情况、违法排污查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据悉,黑臭水体整治是我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市环保局将采取通报批评、环保红黑榜、媒体曝光、约谈政府、挂牌督办、提请责任追究等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