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财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
我市建立涉税案件会商工作机制
市财政局全力支持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市地税局积极应对营改增办税高峰
图片新闻
修武县财政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新区国税局做好税源清查工作
山阳区地税局召开营改增政策座谈会
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第九会计站清理往来款项资金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焦作考区报名工作结束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5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财政局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检查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程道文)按照焦作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市财政局制订工作方案,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检查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时间是5月至8月。

  这次检查的方法:一是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财政局分别对所在地的所有开展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进行摸底调查。二是把握政策,分类对待。按照“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区别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虽未办理审批、但无重大违规以及经营条件、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对打着会计代理记账名义从事超出会计记账范围的违法经营业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或取缔。三是依据法规,行政执法。对检查中发现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对查处的无证无照开展会计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以公函形式抄告对方,预约取缔。对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期间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将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