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培育壮大电子商务骨干队伍,近日,我市正式启动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培育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壮大电子商务骨干队伍,市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对已认定的省级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已将1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6家示范企业纳入动态管理。
按照《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规范(2016)》要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条件是:在我省登记注册,应用电子商务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各类独立法人企业。申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条件是: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实用办公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并正式投入运营1年以上,基地内企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合计1亿元以上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和运营基地必须通过河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企业认定。
据介绍,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采取“成熟一个(批)申报一个(批)、随时申报、定期评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向辖区商务部门报送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