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军
如何让蓝天常在,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优良天气?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部修订后的法律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其亮点是将近年来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科技治霾、重典治霾等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法制化。
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
同在一片天空下,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这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发生改变,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进而言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将成为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力找回蓝天白云的新常态。
源头治理力争“雾开霾散”
源头治理就是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的源头,即重点解决工业、交通以及燃煤污染等几个问题。因为以上几个领域所产生的大气污染就是全国大气污染的源头所在。
因此,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为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大气污染,该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科技治霾要“爬坡过坎”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环保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就是表明要打破治理雾霾的科技藩篱,促进信息共享和成果转化,让科技在治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环保罚款取消50万元封顶
一直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虚设、执行不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该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另外,还增加了其他罚款新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本版图片均由市环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