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解决“十五小”“新五小”等“土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近期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6〕21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土小”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取缔,并建立了防反弹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土小”企业排查取缔工作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经初步排查,全市“土小”企业422家,已关闭取缔到位226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全市“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县市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土小”企业排查不彻底、关闭取缔不到位,甚至是违法生产,仍有群众不断反映“土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为深入促进我市“土小”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市环委会进一步印发了《关于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督导“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焦环委〔2016〕14号)。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各县市区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案件情况,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移送而未移送案件情况。通过组织实施联合督导,确保我市“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胡志杰)
“土小”企业拆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