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3名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6名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能手,1名巾帼建功标兵;这里是全国质监系统双打行动先进单位、全国质监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里就是市质监局稽查支队。
在这一项项荣誉背后,是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阳光规范的执法程序,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
“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从案件立案、调查、审理等环节入手,实施行政案件‘四审’制、案例指导制、联合办案制等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和制约,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了公开、公正、公平、廉洁的执法长效机制。”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桑瑞兴谈及该支队执法打假工作时说。
严格实行行政案件“四审”制,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打造“阳光办案”机制。对办理的所有立案案件,市质监局稽查支队首先将案件移交该支队执法督查科,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初审,然后召开支队案件预审会进行预审,接着由市质监局法规科进行再审,最后上交该局案审会集体讨论进行终审。通过“四审”制,该支队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为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该支队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实施同案同罚。也就是说,在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都相似的情况下,处罚的结果也是相似的。“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参照先例处罚,建立行政处罚案例制度,是控制自由裁量权最为简便易行又有效的途径。”桑瑞兴说。
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合办案机制。为强化质监系统内和部门间联合协作办案机制,市质监局稽查支队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联合办案机制,建立了与该局机关科室和技术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健全和完善了与业务科室和技术机构的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机制。同时,积极构建与公检法等部门间的快速协作配合机制,在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中,积极邀请公检法等部门提前介入,有效弥补了在执法打假中手段不力的问题。
为了防止吃拿卡要等腐败事件的发生,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实行案件回访制,对案件当事人开展事后回访,通过与行政相对人谈心,发放联心卡,了解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等,及时掌握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意见和态度,从而检验自身工作,做到查漏补缺。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对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违反程序私自办理、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坚决严肃处理;对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桑瑞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