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自去年成立以来,通过诉调对接这一高效、便民、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整合各方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取得了明显成效。
调解网络全覆盖
“我本打算到法院打官司的,没想到不用立案,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解决了,而且两天就拿到了欠款。我要为武陟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点个赞!”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刚刚拿到欠款的李某赞不绝口。
去年,武陟县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并在全县15个乡镇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200个村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在教育、劳动等13个行政部门设立行业调解委员会,构建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平台,使各种纠纷调解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全面发展,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诉调对接中心在诉讼与非诉讼之间架起了一座方便之桥。诉前调解结束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调对接中心将调解协议原件登记备案即可;如果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则将案件移送立案,由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最后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调解员将有关材料登记后,移交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为提高调解成功率,武陟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动,设立了案件速调工作室;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卫生局互动,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以基层人民法庭为基础,在辖区200个村庄和社区建立了矛盾调解室。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构建,实现了辖区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有序分流“上保险”
去年8月,当事人刘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马某按照租赁协议搬离出租房。该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分流到村里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明法析理,当天就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后,武陟县法院以“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模式对各类纠纷进行有序分流,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道路交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纠纷不用再走打官司这个“独木桥”,经过法院有序分流后,老百姓不出乡、不出村,直接到乡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或村工作室进行调解;适宜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分流到相关部门调解;适宜法院调解的,法院的专职调解员直接进行调解。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许多人担心,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为此,该院加强司法确认工作,为调解协议加上一道“保险”。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能是当事人自觉履行,任何一方反悔,都需要重新起诉。但是,经过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也不能另行起诉。
无缝对接止纷争
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该院实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接联络制度,15名委员分别对接乡镇的15个诉调对接工作站,每月两次深入一线指导,解决疑难问题或法律问题,并直接参与一些重大案件的调解。
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调解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调解的质量和结果。为此,该院建立了常态化的指导机制,让具有丰富调解经验、实践经验的庭长或者审判员深入一线,通过庭审观摩、讲课等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并重点讲解《婚姻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传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的方法和技巧。该院还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同时利用巡回办案的机会,主动解答调解员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他们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以来,“解决纠纷不一定要打官司”的观念在老百姓心里逐渐扎根,纠纷解决方式更加灵活便捷。今年年初以来,该院诉前化解纠纷130余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